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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南京赫尔辛基大气与地球系统科学学院(英文:Nanjing-Helsinki Institute in Atmospheric and Earth System Sciences, Nanjing University )

教育部批准项目 · 批准书编号 MOE32FIA02DNR20222280N

颁发证书:境外学位证书 在教育部监管平台查看批准记录 →

报考路径中外合作办学
办学层次博士
招生院校南京大学(985)
外方院校University of Helsinki, Finland(芬兰赫尔辛基大学)
所在地区江苏
专业/方向本科:大气科学(070601H) 硕士:大气科学(学术硕士)、资源与环境(专业硕士) 博士:大气科学
学费总额详见简章
学制2 年
上课方式详见简章
报考条件详见简章
招生方式本科学历教育: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严格执行国家统一招生政策,与南京大学招收中国籍学生执行相同招生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严格执行国家统一招生政策,并按国家和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政策进行录取; 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纳入全国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参加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并按国家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政策和南京大学招收中国籍学生相同政策和标准进行录取
招生年份2022—2033 年
招生规模办学总规模为800人,本科学历教育每年招收120人(大气科学专业每年招收120人)、硕士研究生教育每年招收80人(大气科学专业、资源与环境专业每年招收总人数80人)、博士研究生教育每年招收40人(大气科学专业每年招收40人)
颁发证书本科:南京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硕士: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博士: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
外方颁发证书本科: Bachelor of Science in Atmospheric Sciences 大气科学专业理学学士学位证书 硕士:Master of Science in Atmospheric Sciences 大气科学专业理学硕士学位证书 博士:Doctor of Philosophy in Atmospheric Sciences 大气科学专业博士学位证书(学生获得外方学位证书不以出国学习一段时间为必要条件)
办学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 江苏省苏州市太湖大道1520号
批准书编号MOE32FIA02DNR20222280N
批准有效期2037年6月30日
审批机关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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