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科技大学(广州)The Hong K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Guangzhou)
教育部批准项目 · 批准书编号 MOE44HKA01INR20222304N
颁发证书:境外学位证书。 在教育部监管平台查看批准记录 →
| 报考路径 | 中外合作办学 |
| 办学层次 | 博士 |
| 招生院校 | 香港科技大学 |
| 所在地区 | 广东 |
| 专业/方向 | 本科学历教育:人工智能(080717TH)、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080910TH)、智能制造工程(080213TH)、材料科学与工程(080401H)、机器人工程(080803TH)、金融科技(020310TH)、微电子科学与工程(080704H)、新能源科学与工程(080503TH); 境外硕士学位教育:先进材料、地球与海洋大气科学、微电子、可持续能源与环境、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与分析、计算媒体… |
| 学费总额 | 详见简章 |
| 学制 | 4 年 |
| 上课方式 | 详见简章 |
| 报考条件 | 详见简章 |
| 招生方式 | 本科学历教育:招收中国内地(大陆)学生且颁发香港科技大学(广州)学历学位证书的,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招生政策规定,纳入各省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招收港澳台学生并颁发香港科技大学(广州)学历学位证书的,按照国家面向港澳台招生相关政策执行。招收国际学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境外硕士、博士学位教育:自主招生(招生标准不低于香港科技大学同类专业在香港地区的标准) |
| 招生年份 | 2022—2048 年 |
| 招生规模 | 第一阶段(2022年—2026年):在校生不超过5400人(本科生不超过1900人,研究生不超过3500人); 第二阶段(2027年—2031年):在校生不超过10000人(本科生不超过4000人,研究生不超过6000人) |
| 颁发证书 | 本科学历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香港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学生获得港方学位证书不以赴港方学习一段时间为必要条件) 境外硕士、博士学位教育:香港科技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学生获得港方学位证书不以赴港方学习一段时间为必要条件) |
| 办学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笃学路1号 |
| 批准书编号 | MOE44HKA01INR20222304N |
| 批准有效期 | 2052年12月31日 |
| 审批机关 | 教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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